申请流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单次限额140元)。
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75%,二级、三级医院转诊40%(单次限额60元)。
需要注意的是,跨地区就医的报销比例为50%,且最高报销限额为20万元。
最新规定如下:
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有所提高,由原来的每个医保年度固定1000元提高到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同时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职工基本医保二档的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与居民基本医保的相同。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为7778元),提高至在职人员6%(实施初期约为9334元)、退休人员7%(实施初期约为10890元),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报销额度为在职人员3%、退休人员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