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妥善解决廊坊市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具有廊坊市户籍、在河北省以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3年度河北省中考,报考廊坊市普通高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地就读学生,廊坊市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一)中考体育考试、理化实验考试以及其他考试
(二)中考文化课考试
三、其他事项
1.中考时间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2.提供材料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3.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4.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廊坊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1. 先去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窗口领取社保卡并进行绑定。一些地区也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
2. 在医院就诊,结算时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
3. 初次报销需要提供慢性病诊断证明、处方药医嘱、购药发票等相关资料。
4. 医院将出具的病历、处方及相应的收据,记录到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中。
5. 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卡服务窗口或者社保信息网站,使用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进行报销,或者选择自助报销方式。
总的来说,职工慢病医保的报销流程和普通的医保报销基本相同,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或者社保卡服务窗口获取详细的操作指南。需要注意的是,报销范围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不同,建议您了解当地的规定,以便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