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长期不回家离婚不算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家暴虐待情形才算过错方,但是女人长期不回家可以作为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
1 在一定程度上算是过错方,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2 因为婚姻需要彼此的陪伴和关注,如果女人长期不回家,对于家庭和婚姻关系的维护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引发矛盾和不满。
3 但在判断是否过错方时,需要考虑女人长期不回家的原因和情况,比如是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回家,还是因为有不正当的行为等等。
只有在情况明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判断。
长期不回家不能算过错方,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因一方长期不回家诉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可能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然后判决离婚。若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