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有公租房。
榆阳区流水沟公租房、安置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德静路以南、肤施南路以西)于2020年底前完成了地形测绘;2021年4月完成了项目工程设计单位的采购;同年7月份完成项目土地勘界,并上报省资源规划厅;8月份完成了项目地质勘察单位的采购。
榆林流水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括: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要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
居住要求:申请人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名下在当地没有所属的房产,或者拥有的房产达不到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家庭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榆林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无自有商业用房、无自有住宅用地。
收入限制:3人以下家庭,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11万元;4人以上家庭,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14万元。
车辆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车辆或拥有的非营运车辆不超过10万元,若有2辆以上车辆累加计算,价格以车管所认定的为准。
工商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不得在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公司、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及其它职务。
年龄限制:申请人须年满25至65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家庭限制: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房,申请人已婚必须提供配偶信息,未婚必须提供父母信息,离异、丧偶不提供。
其他条件:报名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