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在于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矿产资源是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研究矿产资源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矿产资源的类型、分布、储量等信息,从而指导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矿产资源研究需要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包括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化学、工程技术等,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学科交叉和融合,也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契机。
服务国家安全。矿产资源研究还涉及到国家的战略资源储备和安全,因此,矿产资源研究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为国家安全提供支撑。
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必需品,研究矿产资源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矿产资源的供需情况,指导资源的合理利用,满足人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矿产资源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服务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求。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以下简称 《矿产资源法》 )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矿产资源法》 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
国家规划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
一、收费标准:1000元/平方公里·年。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
二、行政权力依据: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第十一条:釆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2.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囯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釆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域勘查、开釆矿产资源,均需按规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
第五条:釆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第七条:探矿权釆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釆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取。
3.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式样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4号)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规定: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