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条件如下:(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7)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申请赴台同类签证。
上述人员(除第一项中系本市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外)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外地护照是否可以在本地办签证,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国家的签证有领区划分,那么申请人需要按照领区划分去该地办理签证;如果该国家的签证没有领区划分,那么签证可以在任何一个领馆办理。
在中国大陆,在向外地报警时通常需要加上区号。通常在报警电话前面加上所在地区的区号即可。例如,如果您在北京市,想向上海市报警,可根据上海市的区号拨打电话:021+报警电话号码。而对于北京市的电话,则无需加区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不知道对方所在地区的区号,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的资料,或者通过电话咨询当地的报警机构获取帮助。此外,国内的报警号码为110,需要在任何紧急情况下拨打该电话进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