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未生育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本人亲自(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提出婚育状况证明,也可以让所在单位开具再婚未育状况的证明。
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办理。
提交再婚未生育证明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再婚未生育证明。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再婚后双方的财务情况,如果已有房产或者婚前协商规定了房产归属问题,就无需再购置房产;其次需要考虑的是婚后的居住情况,如果已有适合居住的房屋,就无需再购置房产。但购置房产也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增加家庭的资产;同时也有一定的经济风险,需要合理评估自己和另一方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因此,是否需要再购置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再婚生育津贴的申请表上会要求填写胎次和胎数。胎次是指当前怀孕的孩子是父母第几个孩子,如果是第一胎则填写“1”,如果是第二胎则填写“2”,以此类推。胎数是指当前怀孕的孩子是单胎还是多胎。如果是单胎,则填写“1”,如果是双胞胎则填写“2”,如果是三胞胎则填写“3”以此类推。正确填写胎次和胎数是申请再婚生育津贴的必要条件之一,需要认真仔细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