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具医保定点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办公室领取);3.医疗机构的实施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医疗机构的医保代号、社保号等相关证件号码复印件;5.6个月内开具的医疗机构的验收报告或评估复印件;6.医师、护士以及有关医疗人员的执业证医保代号复印件(若医疗机构已纳入劳动保障监管系统,则无需提供此项)。
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下同)200元,一类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医疗机构900元。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