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诊:首先,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确诊。确诊大病后,医院会为大病患者建立大病档案。
2.申报:患者或家属需在确诊后及时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大病医保。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医保卡、诊断证明等。
3.审核: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患者是否符合大病医保的条件。
4.登记:审核通过后,患者会被纳入大病医保名单,并进行登记。登记后,患者可以在医保定点医院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5.治疗: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大病医保的政策进行报销。
6.报销:治疗结束后,患者或家属需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收费收据、病历、费用清单等。经审核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将报销金额支付给患者或家属。
大病医保的标准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0%-90%,具体比例需参照当地政策。此外,大病医保设有报销上限,即患者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可报销的最高金额。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70%。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大病医疗从保险形式来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另一种是商业险大病医疗,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为特定保险人承保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解释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和使用时要加以选择。
目前人们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患病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据报道,最年轻的高血压患者仅有6岁!而且,原本属于重大疾病的一些病症开始常见化。多家保险机构的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发票,分为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还有大额医疗统筹,有一定的限额;而商业保险的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是提前给付,即只要医院确诊患有保单中的大病,立即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