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围攻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在医疗机构内采取打、砸、抢等手段损坏公私财物;
(三)非法限制或采取纠缠等手段变相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强迫他人守尸守灵;
(四)采取静坐、示威等手段非法占据医疗机构和其他公共场所,围堵冲击医疗机构、聚集阻断医疗急救通道或者公共交通;
(五)在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拉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张贴大字报等:
(六)抢夺尸体或者不按规定存放尸体,阻挠、妨碍相关部门依法移离存放、处理尸体;
(七)在医疗机构和其他公共场所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堵门闹事;
(八)抢夺、窃取或者故意毁损医疗文书、医疗物证;
(九)组织、雇佣或煽动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制造事端;
(十)其他扰乱医疗机构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及时予以制止、训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
扰乱医院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扰乱医院秩序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警告或罚款:对于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如果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一般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具体的罚款数额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通常在二百元以下。
拘留:如果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情节较重,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聚众扰乱医院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活动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首要分子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其他积极参与者也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在处理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同时,医院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患者的不满和投诉,从而避免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