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在员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时,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伤残津贴。
因此,伤残津贴的支付一般由企业直接出资支付,而非社保基金出资。具体的伤残津贴标准和支付比例,以当地的政策法规和企业规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缴纳了个人工伤保险费用,则个人工伤保险基金也可以用于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对于伤残津贴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受伤职工要先申请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年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
第二种同样需要在申请前进行工伤鉴定,只是伤残津贴是由相关机构每月按份发放的。 由受伤前劳动者所处的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工伤社保局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当在30日之内到账。不同地方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各不相同,一般由本人月工资和伤残登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