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航的规定,积分兑换机票所用的积分并不可以再次累积积分。这是因为积分兑换机票的本质是用积分去换取机票,已经是一次性的交易,兑换后就不再与积分有任何关联。因此,即使兑换了机票,也不能再次通过这次兑换来累积积分。如果想要累积积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机票,并输入正确的会员号码才能得到积分。
东航积分规则改变东方航空针对其常旅客会员积分规则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1. 会员积分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起,会员积分有效期为36个自然月,有效期内仍未使用的积分将被清零。
2. 积分获取规则:取消里程计算公里数积分倍率的概念,改为按照乘机舱位和航班出发地的距离计算积分。
3. 积分使用规则:航班奖励的积分使用规则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还未公布。
这一改变主要影响在于会员积分的有效期变化,从过去的2年延长至3年,为积累更多积分提供了更多时间,但是同时也明确了积分使用期限的限制。此外,积分获取规则也有所调整,需要注意对应的计算方式,以便更好地规划积分获取规划和使用。具体的影响还需要根据不同的会员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