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计提加班费以及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2、企业发放加班费以及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企业发生加班费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